公辦教師子女可以讀本校嗎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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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政策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教職工,其子女可以根據意愿安排入學,幼兒園可入托城區(qū)浣江、實驗等兩個幼教集團,小學就讀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初中就讀浣江初中,入讀諸暨中學的須由省一級重點中學轉入。

2、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副高職稱的教職工,其子女由市教體局統(tǒng)籌安排,原則上優(yōu)先安排之一條中所列學校;如遇名額限制等原因,則對應安排在城區(qū)其他優(yōu)質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就讀。

就近上學:

為保障我國義務教育的正常實施,早在1986年,國家在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 *** 適當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薄读x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由設區(qū)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 *** 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

小學的設置應當有利于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边@些是對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確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明確了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權利,明確了地方各級 *** 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權利的義務和責任。

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就是為每一個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教育的公平原則。

重慶入戶條件

重慶人口戶籍管理制度

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調動戶口遷移規(guī)定

(一)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重慶正高職稱子女入學的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職工居民的非在職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員可本著自愿的原則,準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戶口登記地落戶,包括“農轉非”、“非遷非”、“農遷農”戶口。其中,申請遷入主城區(qū)(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高新區(qū)、北部新區(qū)、渝北區(qū)的龍溪鎮(zhèn)、巴南區(qū)的李家沱、土橋街道和南泉鎮(zhèn)、花溪鎮(zhèn)范圍)的,須結婚五年以上(農遷農的人員三年以上),且夫妻年齡均年滿30周歲以上。對因建設用地經 *** 批準征地并在之一次征地公告之日前,結婚遷入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再婚夫妻投靠遷入主城區(qū)的,須符合結婚3年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條件)可入農業(yè)戶口。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隨附住房證明,《結婚證》、暫住證明,原常住戶口性質證明,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查核實后,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局批準后,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xù)。

(二)黨政機關,國有非國有企事業(yè)、集體、個體、私營企業(yè)的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調動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下列人員夫妻分居戶口遷移可以優(yōu)先解決,不受年齡、分居時間的限制,隨時辦理落戶手續(xù),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重慶正高職稱子女入學

(1)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 *** 特殊津貼的人員;(2)獲得市(?。┎考壱陨蠘s譽稱號、科研成果獎的人員;(3)獲得博士、碩士、雙學士學位的人員;(4)機關、事業(yè)單位副處級及其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5)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3年的人員;(6)在科研、生產、教學、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員或其配偶系學士學位的人員。

對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人員,夫妻兩地分居時間滿2年,男年滿28周歲以上,女年滿26周歲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視其接收地區(qū)、單位的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解決。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配偶系非農業(yè)人口的在職人員,調入我市主城區(qū)(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高新區(qū)、北部新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的,由接收單位填寫《重慶市人員調動審批表》,并附《結婚證》、在渝方戶口證明及能證明其符合上述入戶對象及條件的證件或材料復印件,報市人事局審批。調入其它區(qū)、縣(自治縣、市)的,由當地黨委組織部、 *** 人事局審批。

(2)配偶系非農業(yè)人口的非在職人員,按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戶口遷移規(guī)定辦理。

(3)配偶系農業(yè)人口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干部家屬“農轉非”規(guī)定及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戶口遷移規(guī)定辦理。

(三)專業(yè)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干部家屬“農轉非”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符合在機關和國有、集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三資”企業(yè)、個體私營企業(yè)等單位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黨政管理干部的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其家屬“農轉非”應優(yōu)先辦理。(1)被評聘為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2)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碩士學位、工作年滿三年的人員;(3)獲得縣以上(含縣)科技進步獎等獎項的主研人員;獲得縣以上(含縣) *** 授予的勞動模范、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企業(yè)家等榮譽稱號的人員及選拔的學術技術帶頭人,(4)工齡年滿十五年,任縣(處)級及其以上職務、大型企業(yè)中層以上職務、中型企業(yè)主要領導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5)對工齡滿十五年、擔任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6)工齡滿十五年、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擔任正科級職務一年以上的人員;(7)在國家、市級貧困縣工作十年以上,評聘了助理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三年以上或評聘了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國家、市級貧困縣工作,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工齡十年以上的黨政管理干部或雖不具備中專學歷,但工齡十年以上,年度考核連續(xù)三年職稱的正科級以上(含正科級)干部以及不具備前述規(guī)定條件,但在本職工作中作出了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人員。

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其配偶和十六周歲以下(在校生十九周歲以下)的子女可“農轉非”;子女全部在農村的,允許其中一名未婚子女隨遷;病殘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男性六十周歲以上、女性五十五周歲以上)可以隨遷。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申報家屬“農轉非”的人員,應填寫《專業(yè)技術人員、黨政管理干部家屬“農轉非”申報表》,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區(qū)、縣(自治縣、市)人事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分別報市人事局、萬州、黔江開發(fā)區(qū)人事局審批。各級公安部門憑“農轉非”審批表,填發(fā)《準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四)職工調動工作戶口遷移

1、入戶對象及條件

我市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企業(yè)、個體經營戶的下列人員可辦理轉移工作單位手續(xù),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重慶正高職稱子女入學:(1)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6周歲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的人員;(2)企業(yè)因生產、工作需要成批轉移工作單位[兼并、搬遷、合并、企業(yè)職工跨地區(qū)內部調劑(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3) *** 、原四川省三州內調人員,退役運動員,轉業(yè)干部家屬以及隨軍家屬轉移工作單位等屬國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員。

2、

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上述人員工作轉移到我市主城區(qū)(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高新區(qū)、北部新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的,由接收單位填寫《重慶市職工轉移工作單位報批表》(以下簡稱《報批表》或《重慶市企業(yè)職工成批轉移工作單位花名冊》,隨附《結婚證》、住房證明、在渝方戶口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市勞動局批簽,各級公安部門憑市勞動局出具的《重慶市職工轉移工作單位入戶通知》(以下簡稱《入戶通知》,給予簽發(fā)《準遷證》,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入戶。

(2)工作轉移到主城區(qū)(同上)以外的區(qū)縣(自治縣、市)的以及各區(qū)縣(自治縣、市)之間轉移工作單位的,由接收單位填寫《報批表》后,由所在單位的區(qū)縣(自治縣、市)勞動部門批簽,并出具《入戶通知》,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憑區(qū)、縣(自治縣、市)勞動部門出具的《入戶通知》簽發(fā)《準遷證》,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xù)。

(3)職工配偶非在職或系農業(yè)戶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請隨遷,按職工居民非在職配偶的戶口遷移規(guī)定辦理。

二、嬰兒隨父隨母落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嬰兒,可以在其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常住戶口。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性質,均依據其隨父或隨母的戶口性質而確定。

(2)對以往出生并要求隨父落戶的16周歲以下(在校生不超過19周歲)的子女,可以隨父落戶,學齡前兒童優(yōu)先予以解決。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嬰兒隨父申報常住戶口的, 必須由申請人填寫《新生嬰兒隨父(或監(jiān)護人)登記常住戶口申請表》,同時隨附《出生醫(yī)學證》、《結婚證》、母親戶口性質、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其父的住房證明等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戶口登記審查屬實后,直接辦理出生登記。

(2)申請未成年子女隨父落戶的,必須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住房證明,《結婚證》、子女及配偶常住戶口性質證明及屬在校生的學籍證明等有關材料,由落戶地派出所審查核實,報經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批準后簽發(fā)《準遷證》,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等辦理入戶手續(xù)。

三、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規(guī)定

1.

入戶對象及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齡和身邊無子女為基本條件。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 55周歲的年老者或離、退休人員,身邊無子女需要到城市投靠子女的,應當準予落戶;對于多子女的可由申請人自行選擇需投靠的子女入戶。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年老或離、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員,應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常住戶口性質、年齡等證明或離、退休證件等有關證明材料,由落戶地派出所審查核實,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批準后簽發(fā)《準遷證》,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xù)。

四、社會人才集體戶入戶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各區(qū)、縣(自治縣、市)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包括外勤商社、外國企業(yè)派出機構)、集體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私營企業(yè)以及無人事主管部門或不具備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及各區(qū)、縣(自治縣、市)推行人事 *** 實行聘用制管理的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股份制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單位接收因其單位無集體戶口、無直系親屬處入戶、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下列人員,可入社會人才集體戶,其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委托重慶市或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1)接收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包括電大、職大、夜大、函大、自考及成人教育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回國留學人員、軍隊轉業(yè)干部以及其重慶正高職稱子女入學他急需緊缺引進的專業(yè)技術人員;(2)按照《重慶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規(guī)定條件引進的專業(yè)技術人員:①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獲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具有兩年以上本專業(yè)工作經歷、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并有突出成績的;②帶有產品、項目、技術、資金,并確有真才實學的;③其他具有較深學術造詣或特殊專門技能的;(3)由單位集體戶口遷出,流動到無集體戶口單位工作的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在社會人才集體戶申請入戶的人員,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①本人的學歷證明原件;②本人的戶口性質證明;③居民身份證復印件;④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明;⑤引資證明及與單位;⑥企業(y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⑦ *** 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入戶人員,需持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或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填寫《重慶市社會人才集體戶落戶申請表》和《重慶市社會人才集體戶落戶協(xié)議書》,并由重慶市或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資格、證件審查,簽署意見后,交由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審查受理后,在《重慶市社會人才集體戶落戶申請表》的備注欄中簽章。

(3)我市主城區(qū)(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高新區(qū)、北部新區(qū)、渝北區(qū)、巴南區(qū))之間或本區(qū)、縣(自治縣、市)的人員,由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審核、所領導審查簽署意見后,直接辦理入戶手續(xù),不再辦理《準遷證》。主城區(qū)(同上)外進入主城區(qū)(同上)或跨區(qū)、縣(自治縣、市)的人員,經落戶地派出所審查后,報所在地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后,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其中,系“五大生”就業(yè)后入社會人才集體戶的,應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家不包分配畢業(yè)生入戶通知》(以下簡稱入戶通知)、《國家不包分配畢業(yè)生工作介紹信》(以下簡稱工作介紹信)和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遷移證》、身份證等證件到遷入地按如下程序辦理入戶手續(xù):

A

畢業(yè)后原戶口與接收單位系同一區(qū)縣(自治縣、市)或同屬近郊主城區(qū)(同上)的,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審查后,憑《入戶通知》、《工作介紹信》、《遷移證》直接入戶。

B

畢業(yè)生跨區(qū)縣(自治縣、市)遷移或進入主城區(qū)(同上)的,持相關證明材料,由遷入地派出所審查后,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后簽發(fā)《準遷證》后,派出所憑《入戶通知》、《工作介紹信》和《準遷證》、《遷移證》入戶。

(4)農業(yè)戶口畢業(yè)生經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批準招收就業(yè)后,憑《入戶通知》、《工作介紹信》、戶口性質證明、學歷證明等證件,報接收單位所在地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后,再到接收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非農業(yè)集體戶口,單位無集體戶的,在市或單位所在地的區(qū)縣(自治縣、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落社會人才集體戶。

五、科技人才入戶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以上和回國留學以及從市外引進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許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戶。無合法固定住所的上述人員,可在聘用單位所在地落社會人才集體戶。不愿隨遷戶口的,只在暫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登記,不再申辦《暫住證》,并免繳“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費”。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在常住地入戶的,申請遷入人員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①本人的戶口性質證明;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③相關學歷;④榮譽稱號;⑤享受 *** 津貼;⑥本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等相關證明證書手續(xù)材料,向其實際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所在地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遷移落戶手續(xù)。

(2)申請在社會人才集體戶入戶的,按照社會人才集體戶入戶手續(xù)程序辦理。

六、持“重慶市外來人才工作證”的外來人才,辦理戶口相關規(guī)定

凡持有《重慶市外來人才工作證》的外來人員,不愿遷移戶口的,可憑證到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備案登記后,不再辦理《暫住證》,并免繳《暫住證》工本費和治安管理費;愿意遷來入戶的,按現(xiàn)行戶口遷移政策辦理;在子女入學、入托時,享受本市常住人口待遇。

七、社會勞動力集體戶入戶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我市主城區(qū)內(指渝中區(qū)、江北區(qū)、南岸區(qū)、沙坪壩區(qū)、九龍坡區(qū)、大渡口區(qū)、北碚區(qū)、高新區(qū)、北部新區(qū)、渝北區(qū)的龍溪鎮(zhèn)、巴南區(qū)的李家沱、土橋街道、南泉鎮(zhèn)、花溪鎮(zhèn)范圍)(下同)的外商投資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等各類企業(yè)未設立職工集體戶口的企業(yè)(單位)下列非農業(yè)戶口人員,因人事檔案無管理單位、無直系親屬投靠、無合法固定住所,可入社會勞動力集體戶:

(1)無集體戶口單位接收的技校畢業(yè)生和有技術專長在我市就業(yè)后失業(yè),其戶口在學?;騿挝坏娜藛T。

(2)各類企業(y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戶籍關系無落戶處所,戶口在原所在單位的人員。

(3)市外引進的有技術專長,且接收單位無集體戶的人員。

(4) 主城區(qū)內(同上)的技校、中專校(已派遣且兩年內不再提出改派)戶口仍在學校的畢業(yè)后,畢業(yè)后在主城區(qū)內(同上)的前述企業(yè)(單位)就業(yè)的人員。

(5)主城區(qū)(同上)內的技校、中專校畢業(yè)生(已派遣且兩年內不再提出改派)的,畢業(yè)后到主城區(qū)(同上)外(含市外)就業(yè),其戶口又不能從技校、中專校遷往就業(yè)地區(qū)或就業(yè)企業(yè)(單位)的人員。

(6)主城區(qū)(同上)外(含市外)戶口在技校、中專校的畢業(yè)生,畢業(yè)后在主城區(qū)(同上)內的企業(yè)(單位)就業(yè)的人員。

(7)主城區(qū)(同上)內的企業(yè)(單位)職工,與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后,確無條件返回原籍,戶口仍保留在學校兩年以上的人員。

(8)主城區(qū)(同上)內的企業(yè)(單位),從市外引進的有技術專長(指 *** 及高級 *** )的人員。

(9)主城區(qū)(同上)內的國有企業(yè)職工,因企業(yè)兼并、破產、關閉或其他原因,與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后,確無條件返回原籍,戶口仍保留在企業(yè)或又在主城區(qū)(同上)內非國有企業(yè)(單位)就業(yè)的人員。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1)凡申請委托市社會勞動力集體戶管理的人員,須持下列相關證明材料:①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復印件;②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兩張辦理新身份證的照片;③申請人與企業(y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系在該企業(yè)(單位)就業(yè)的證明;④申請人與企業(y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關證明,技校、中專校畢業(yè)生在市內工作的,必須出具工作單位的證明;在市外工作的,由原畢業(yè)學校出具派往何單位工作的證明及其他與申請落戶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入戶的人員,須持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社會勞動力集體戶管理中心填寫《重慶市社會勞動力集體戶落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重慶社會勞動力集體戶落戶協(xié)議書》(以下簡稱《協(xié)議書》),由市社會勞動力集體戶管理中心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并簽署意見。

(3)常住戶口在主城區(qū)(同上)內人員,經社會勞動力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渝中區(qū)公安分局張家花園派出所)進行入戶審查后直接入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qū)(同上)外的,經張家花園派出所審查后,報渝中區(qū)公安分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再憑《準遷準》、《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xù)。

(4)屬技工學校定向招生,畢業(yè)后分到無集體戶單位工作的人員,可由學校組織學生按上述手續(xù)、程序辦理社會勞動力集體戶落戶手續(xù)。

(5)社會勞動力集體戶落戶期限為兩年,限期內落戶人員有了合法固定住所或到有集體戶口單位就業(yè)的,應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逾期未遷移戶口的,必須重新按規(guī)定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xù)。

八、個體、私營企業(yè)業(yè)主入戶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凡在我市各區(qū)、縣(自治縣、市)的街道、鎮(zhèn)(鄉(xiāng))從業(yè)的本市或市外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yè)的法人,在渝連續(xù)經營三年以上,并在本地三年累計上繳20萬元或連續(xù)經營五年以上,每年上繳稅款4萬元以上或一年內上繳稅款達10萬元的,業(yè)主屬市外城鎮(zhèn)和農業(yè)戶口的,可申請2人遷入我市城鎮(zhèn)戶口,屬本市農業(yè)戶口的,可申請2人轉為城鎮(zhèn)戶口。以此類推,按超過上繳稅款額度相應增加入戶人數。

(1)私營企業(yè),已被確定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yè),并在本地三年內累計上繳稅款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的,可申請2人入重慶市城鎮(zhèn)戶口。

(2)購買、兼并國有困難企業(yè)或承包、租賃國有困難企業(yè)并履約守信,正常經營兩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yè)業(yè)主,屬市外城鎮(zhèn)和農業(yè)戶口的,可申請2至4人遷入我市城鎮(zhèn)戶口,屬本市農業(yè)人口的,可申請2至4人轉為城鎮(zhèn)戶口。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申請入戶人員必須由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yè)法人向單位、企業(yè)所在地區(qū)、縣(自治縣、市)行政區(qū)域內實際居住地的街道、鎮(zhèn)(鄉(xiāng))戶口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應提供:(1)單位、企業(yè)經工商行政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稅款的證明;(2)遷入人員常住戶口登記地的戶口性質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遷入人員的固定住所證明;(4)單位、企業(yè)就業(yè)人員 *** 書、勞動合同、學歷、職稱證明或系生產、經營管理骨干的證明;(5)申請業(yè)主的配偶和16周歲以上19周歲以下的子女遷入,還必須提供結婚證明和學校證明。經遷入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填報《入戶審批表》上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入戶地派出所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九、投資、興辦實業(yè)、購買商品房入戶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來渝投資、興辦實業(yè)和在城鎮(zhèn)購買商品房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并已在個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實際居住,可以申請在城鎮(zhèn)落戶。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申請遷入人員須向其實際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戶口性質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結婚證及暫住證明等相關手續(xù)。經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后,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后簽發(fā)《準遷證》,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十、小城鎮(zhèn)戶口遷移規(guī)定

1、入戶對象及條件:

我市主城區(qū)外所有鎮(zhèn)(鄉(xiāng))及主城區(qū)內的江北區(qū)的魚咀鎮(zhèn)、復盛鎮(zhèn)、五寶鄉(xiāng);南岸區(qū)的長生鎮(zhèn)、迎龍鎮(zhèn)、廣陽鎮(zhèn);沙坪壩區(qū)的陳家橋鎮(zhèn)、曾家鎮(zhèn)、虎溪鎮(zhèn)、西永鎮(zhèn)、土主鎮(zhèn)、青木關鎮(zhèn)、鳳凰鎮(zhèn)、回龍壩鎮(zhèn)、中梁鎮(zhèn);九龍坡區(qū)的西彭鎮(zhèn)、白市驛鎮(zhèn)、銅罐驛鎮(zhèn)、陶家鎮(zhèn)、巴福鎮(zhèn)、走馬鎮(zhèn)、金鳳鎮(zhèn)、含谷鎮(zhèn)、石板鄉(xiāng);北碚區(qū)的復興鎮(zhèn)、柳蔭鎮(zhèn)、三圣鎮(zhèn)、偏巖鎮(zhèn)、靜觀鎮(zhèn)、水土鎮(zhèn)、石壩鄉(xiāng)、皮家山鄉(xiāng);大渡口區(qū)的跳蹬鎮(zhèn)等33個鎮(zhèn)(鄉(xiāng)),全面實施了戶籍制度改革。凡在上述鎮(zhèn)(鄉(xiāng))有本人合法的固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下列人員,均可申請在該鎮(zhèn)(鄉(xiāng))入城鎮(zhèn)戶口:

(1)投靠鎮(zhèn)(鄉(xiāng))職工居民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以及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下同)。

(2)在鎮(zhèn)(鄉(xiāng))購買了商品房或已有合法自建房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3)鎮(zhèn)(鄉(xiāng))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在鎮(zhèn)(鄉(xiāng))務工經商或興辦第二、三產業(yè)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5)在鎮(zhèn)(鄉(xiāng))居住的農民,因土地已被部分征用或人多地少未分承包地的。

(6)外商、華僑和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在小城鎮(zhèn)興辦實業(yè),經批準在小城鎮(zhèn)購買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后,要求為其大陸親屬辦理小城鎮(zhèn)戶口的落戶人員。

2、入戶手續(xù)及程序:

申請辦理小城鎮(zhèn)落戶的人員,必須由戶主(或本人)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住房、務工、經商、聘用書、落戶人員的戶口性質證明、結婚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經入戶地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填寫《入戶審批表》報區(qū)、縣(自治縣、市)公安局審批簽發(fā)《準遷證》后,憑《準遷證》、《遷移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十一、技工學校、大中專院校計劃招生新生錄取、畢業(yè)生分配戶口遷移規(guī)定

(一)技工學校新生入學及畢業(yè)生分配戶口遷移

1、錄取新生的戶口遷移。我市技工學校均招收城鎮(zhèn)戶口及農業(yè)戶口的青年學生。招收的非定向學生一律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招收的定向學生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被技校錄取的定向新生戶口遷移按如下規(guī)定辦理:

(1)技校定向招收的城鎮(zhèn)戶口和農業(yè)戶口學生,憑重慶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簽章的《錄取通知書》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2)經重慶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批錄取的定向招收的城鎮(zhèn)戶口新生,由各技工學校憑《重慶市技工學校新生錄取審批表》到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3)經重慶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批錄取的定向招收的農業(yè)戶口新生,由各技工學校將重慶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簽章的《重慶市技工學校新生錄取審批表》(農轉非)送市計委審核簽章后,到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2、畢業(yè)分配學生的戶口遷移。

招生學校將定向分配的畢業(yè)生名單造冊送市勞動局審核后,由市勞動局發(fā)給《重慶市技工學校畢業(yè)生錄用報到通知單(報到聯(lián))》、《重慶市技工學校畢業(yè)生戶口遷入通知單(入戶聯(lián))》。學生憑以上手續(xù)到各有關企事業(yè)單位報到。由有關單位憑畢業(yè)生的入戶通知單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重慶小學入學政策年齡調整新方案,重慶上小學年齡限制

近日,重慶市教委下發(fā)《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合理劃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片區(qū),除重慶八中渝北校區(qū)初一年級嚴格按“免試劃片就近入學”原則招生外,原市教委直屬重點中學不再招收初一新生。

同時,針對招生中的特殊問題時,專門提到了在“‘私塾’、‘讀經班’這些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

小學入學政策年齡8月31日前滿6周歲

今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即不準提前招生,不準擅自跨范圍招生,不準舉辦重點班和實驗班,不準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編班掛鉤的考試和測試,不準擇校亂收費,不準招收推優(yōu)生、保送生、特長生。

教育部上月22日曾明確“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但重慶市教委《通知》規(guī)定: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qū)學生,兒童入學政策年齡可放寬到7周歲。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招收推優(yōu)生、保送生、特長生。

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按照核定備案的辦學規(guī)模,合理安排當年的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招生方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于4月1日開始報名,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報名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即6月20日開始報名審核)。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派位、面談等方式招收新生。

各區(qū)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招生片區(qū)。片區(qū)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確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審慎論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并報當地黨委 *** 同意;人口密集、學位緊張、擇校沖動強烈的城區(qū)初中,可采取多校劃片,如隨機搖號、電腦派位等群眾接受的方式進行招生。

對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學校,要加快推進學校聯(lián)盟、集團化辦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發(fā)揮其輻射帶動作用,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5月10日起公布招生計劃

市教委還公布了招生程序和具體安排。

1.公布招生入學政策。2017年3月31日,各區(qū)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公眾信息網開辟義務教育招生專欄,公布本區(qū)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市教委公眾信息網將鏈接各區(qū)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公眾信息網,方便群眾查詢全市義務教育招生有關情況。

2.發(fā)布招生信息。5月10日起,各區(qū)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發(fā)布入學登記通告。

3.報名并審核材料。從2017年6月20日起,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開始報名審核并公示。7月20日前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fā)放《重慶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市教委強調,學籍一經確立,不得擅自調取。學籍確需在區(qū)縣內學校間調取的,必須經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在區(qū)縣間學校調取的,必須經兩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同時要明確,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任何學校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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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決招生中的特殊問題

①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 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qū)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②跨區(qū)縣(自治縣)就讀的小學畢業(yè)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yè)考試。小學畢業(yè)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也可按照相關政策在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申請就讀初中。

③現(xiàn)役軍人、華僑、 *** 干部、烈士、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 ***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guī)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

④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⑤要高度關注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和教育部門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對其法定監(jiān)護人發(fā)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tǒng)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⑥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qū)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guī)政策妥善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qū)范圍內就學的學生和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安排的學生。

教師子女是不是就不需要學區(qū)房了?

教師子女就讀不需要學區(qū)房,以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為例。

入學政策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教職工,其子女可以根據意愿安排入學,幼兒園可入托城區(qū)浣江、實驗等兩個幼教集團,小學就讀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初中就讀浣江初中,入讀諸暨中學的須由省一級重點中學轉入。

2、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副高職稱的教職工,其子女由市教體局統(tǒng)籌安排,原則上優(yōu)先安排之一條中所列學校;如遇名額限制等原因,則對應安排在城區(qū)其他優(yōu)質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就讀。

提交材料:

子女為義務教育入學階段的教職工填寫《暨陽學院教職工子女2020年義務教育段報名登記表》(附件2)、《暨陽學院教職工子女2020年義務教育段報名匯總表》,并于6月1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學對象的戶口簿復印件;

2、入學對象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工作證明等)復印件,現(xiàn)家庭住址證明(入住學院教師公寓或西城景苑的老師可到行政樓101辦公室開具證明)

子女為幼兒園學段的教職工需提交以上材料。

以上內容參考?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關于2020年教職工子女秋季入學事項

[重慶市]重慶正高職稱子女入學,重慶市破格晉升正高職稱條件

重慶師范人才引進難不難進

重慶師范人才引進難不難進一、學校概況

文脈深厚,教澤流長。重慶師范大學創(chuàng)辦于1954年,是重慶市人民 *** 舉辦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西部教師教育事業(yè)的重要基地之一,辦學歷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東師范學堂。學校1986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03年更名為重慶師范大學,2017年獲批碩士研究生推免單位,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作為新中國最早創(chuàng)辦的高等師范院校之一,學校建立起學前教育、小學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繼續(xù)教育、職業(yè)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華文教育師資培養(yǎng)培訓的完備教師教育體系。

師道尊嚴,彬彬濟濟。重慶師范大學有17個二級學院,在校學生3萬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研究生4000余人、留學生570余人。在職教職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職稱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導師800余人。

踵事增華,銳意興革。重慶師范大學學科建設體系完備,學校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碩士學位一級學科覆蓋哲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理學等11個學科門類,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4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14個;2個重慶市"一流學科",14個市級重點一級學科;現(xiàn)有17個二級學院,72個本科專業(yè)。有數學與信息科學、文博與藝術文化、生命科學與綠色生態(tài)、智能材料與新能源、區(qū)域經濟與產業(yè)發(fā)展、教師教育等6大優(yōu)勢學科群。

環(huán)境優(yōu)美,條件優(yōu)良。重慶師范大學是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重慶市文明單位、德育工作先進集體、森林校園、美麗校園。含大學城校區(qū)、沙坪壩校區(qū)、北碚校區(qū)三個校區(qū),總面積2688畝。紙質圖書270余萬冊,本地鏡像電子圖書104萬種,本地鏡像資源容量達55TB,數據庫46個等。

位置優(yōu)越,生活便利。重慶師范大學是一所離地鐵最近的高校、離喧囂最遠的花園,可輕軌直達,交通便利。學校及周邊有大學、中小學、醫(yī)院、大型商場超市等,生活便利。學校有附屬幼兒園、附屬小學和附屬中學,人才子女入學無后顧之憂。

重慶師范大學教職工小區(qū)"師大苑"90-180平方米多種結構住房虛位以待。